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2095号
广州翰林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景堂与被上诉人广州翰林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吕杰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20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李景堂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