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2)粤01执336号
中山市索科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索心照明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朱松良与你(单位)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执行一案,(2020)粤民终149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如下义务: ● 中山市索心照明有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朱松良支付款项21200元(暂计); ● 中山市索心照明有限公司应交纳执行费218元(暂计); ● 中山市索科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朱松良支付款项52400元(暂计); ● 中山市索科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应交纳执行费686元(暂计)。
若通过本院账户付款,需在汇款单上注明案件当事人名称、案号。本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户 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 号:30200727044220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