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终21375号
李楚一、郝娜:
陕西一美商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傲美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广州一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郑美慧、李楚一、郝娜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民终213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9591元,由上诉人陕西一美商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