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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黄雄与被上诉人广东赞德贸易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广州市鹏皓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 2022-03-29 17:22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终25754号

广州市鹏皓商贸有限公司:

    上诉人黄雄与被上诉人广东赞德贸易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广州市鹏皓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1民终257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895元,由上诉人黄雄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王瑞)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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