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终31108号
广州市红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广州市双冠创意园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品悦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张淑英、原审被告广州市红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311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7631元,由广州市双冠创意园投资有限公司负担5260元,由广州品悦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负担2371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