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1民终6688号
广州懿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德塔森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谭晓勇、李惠玲、何秒荣:
上诉人浙江一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广州懿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德塔森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谭晓勇、李惠玲、李惠红、何秒荣、马义妹、李惠珍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66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