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华: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与你方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穗仲案字第 13352 号〕,因本案约定审理方式为书面审理,故本案仲裁庭组成后,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书面审理,不再另行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2年7月29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8月5日前。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2年03月31日
联系人:巫华妤 电话:0769-228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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