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破383-1号
本院于2021年11月17日裁定受理广州东方鸣泉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申请对广州东方鸣泉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21日裁定确认广州鸣泉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一位债权人的债权,债权金额共计176319229.45。经管理人调查,截至目前,管理人仅接管到广州东方鸣泉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的财产147993.19元。广州东方鸣泉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不具备重整、和解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3月24日裁定宣告广州东方鸣泉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