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1399号
广州市海珠区晶麦穗包点店、吴奇艺、吕巧儿、谭健华、梁新宙:
本院受理的(2022)粤01民终1399号上诉人高桂莲与被上诉人广州市海珠区晶麦穗包点店、吴奇艺、吕巧儿、谭健华、梁新宙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1民终1399号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0765元,由上诉人高桂莲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