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01民终26781号
北京筑品艺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诉人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与王雨角及原审被告广州中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筑品艺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及你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267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402.8元,由上诉人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O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