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破346号
2021年11月16日,本院根据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荔湾分公司清算组的申请裁定受理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荔湾分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经合荔湾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查明,在清算期间,管理人仅接管到国际经合荔湾分公司的资产5,059.10元。本院于2022年3月24日裁定确认广东理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对国际经合荔湾分公司享有7,493,072.46元的普通债权。截至2022年3月29日,本案已发生破产费用38,073元。本院认为,国际经合荔湾分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3月31日裁定宣告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荔湾分公司破产并终结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荔湾分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