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申597号
张字伦:
关于再审申请人黄智伟与被申请人林晓及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张字伦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查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申597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驳回黄智伟的再审申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申597号
张字伦:
关于再审申请人黄智伟与被申请人林晓及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张字伦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查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申597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驳回黄智伟的再审申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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