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终28509号
麦伟权:
本院受理上诉人麦柳琼、麦伟乐、麦喜明、麦柳芬、麦柳冰与被上诉人麦智锋、麦柳兴、麦伟权、麦嘉雯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285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分别由麦柳琼、麦伟乐负担100元,麦喜明、麦柳冰负担100元,麦柳芬负担10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