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执异568号
泰嘉汇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广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周建、王华雄:
关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鲁小燕与被执行人泰嘉汇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广州祥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广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鲁小燕向本院申请追加周建、王华雄为(2021)粤01执1474号案的被执行人。因你们无法邮寄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执异56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变更周建、王华雄为(2021)粤01执1474号案的被执行人,对泰嘉汇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在该案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