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8512号
潘国志、李小琴:
广州锐通快运有限公司、韩洪明与广州市汇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潘剑挺、潘国志、李小琴合同纠纷一案,广州锐通快运有限公司、韩洪明不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3民初73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2年5月19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第48法庭(新大楼二楼西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