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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18日进行公开变卖的活动
   时间: 2022-04-06 17:30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变 卖 公 告

    (2020)粤01执5050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18日10时至2022年6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的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被执行人腾邦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万乘物流有限公司40%的股权(出资额400万元)。实物现状详见附件。

    上述房产的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如下: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加幅度(元)

    316596885 31659688 1582984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竞买人在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可以向法院指定的账户缴纳,也可以在变卖平台上在线报名并交纳。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吧变卖前通知情况:1、本次拍卖公告除在网上发布,还在新华网进行公告;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形式有限购买权的,应于4月15之前书面向本院申请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行使优先购买权(附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司法拍卖客服热线:18933992832、400-828-4666、020-32620367)。

    五、变卖方式: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六、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七、特别提醒: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变卖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变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变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33402,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0)粤01执5050号”,以便法院查收),并在交齐拍卖款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 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一、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不交纳尾款导致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211081。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

    

(责任编辑:魏晓航)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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