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辖终197号
李龙涛:
上诉人广州佳译酒店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童建华、匡胜国、刘小平、齐峰及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粤01民辖终1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6民初10499号民事裁定;二、驳回童建华的起诉。一审案件受理费8422元,退还童建华。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