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1341号
周妙:
上诉人高冬生、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海中心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周妙、黄力、蔡成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134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350元,由高冬生负担300元(予以免交),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海中心支公司负担5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