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执126号
马永辉:
申请人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马永辉服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执12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本院对马永辉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粤01执126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