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执1024号
广州谷胜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马梦璇申请执行你单位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执1024号执行裁定书。
执行裁定书内容为:本院已将被执行人广州谷胜饮食管理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为期两年;并对被执行人广州谷胜饮食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周志豪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本院(2022)粤01执1024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