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民辖24号
广州市皓美贸易有限公司、钟横:
原告施华洛世奇(广州)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皓美贸易有限公司、钟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查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辖24号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主文内容为: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104民初46626民事裁定书;二、本案由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