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终29091号
刘丽艳、刘丽芳、广州天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骞:
上诉人文柳钻、许穗华因与被上诉人广州艾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安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黄炫、刘向阳、刘丽艳、刘丽芳、广州天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骞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29091号民事判决,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文柳钻、许穗华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3778元减半收取为1889元由上诉人文柳钻、许穗华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