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粤01民申575号
戴鹏、广州建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再审申请人饶玉芝与被申请人张建勋、原审被告戴鹏、原审第三人广州建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查终结。因你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申575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驳回再审申请人饶玉芝的再审申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