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频道
上诉人胡丹因与上诉人广州市好顺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广骏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陈职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 2022-04-13 17:37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终21306号

  陈职达:

  上诉人胡丹因与上诉人广州市好顺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广骏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陈职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213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4690元,由上诉人胡丹负担15240元,由上诉人广州市好顺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9000元,由上诉人广东广骏汽车实业有限公司负担45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朱皓)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Copyright © www.gd.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01007026001000000000000001110000112855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