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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车(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与蔡恒纳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时间: 2022-04-13 17:3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4916号

  蔡恒纳:

  幸运车(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与蔡恒纳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4916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幸运车(广州)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朱皓)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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