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申463号
邝建祺、温涛、广州市中盈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晋财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迅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沣盈贸易有限公司、广州誉锋担保有限公司、广州市思兆贸易有限公司、李国铭、聂惠珍:
再审申请人聂翠嫦与被申请人邝建祺、温涛、广州市中盈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晋财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迅盈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沣盈贸易有限公司、广州誉锋担保有限公司、广州市思兆贸易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李国铭、聂惠珍、彭毅聪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申4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再审申请人聂翠嫦的再审申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