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3679号
广州新新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钟雪英、赖绍展、叶婵英: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珠江艾茉森数码乐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新新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钟雪英、赖绍展、叶婵英、李志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367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642元,由上诉人广州珠江艾茉森数码乐器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