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频道
关于海口市物资总公司欠缴一审受理费一案
   时间: 2022-04-15 15:51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01执4803号

海口市物资总公司:

    关于你单位欠缴一审受理费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执4803号执行裁定书。

    其内容为:因你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在执行过程中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无义务承受人和追加变更主体,本案经批准终结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李庆招)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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