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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幸运车(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 2022-04-18 17:36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3684号

肖宗红:

    本院受理上诉人幸运车(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1民终36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幸运车(广州)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幸运车(广州)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陈雪莹)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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