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粤01民终29727号
广州钰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诉人广州天马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陈辉平、原审被告广州钰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金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297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129元,由广州天马发展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