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执1120号
程美娇:
申请执行人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程美娇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执565号结案通知书,通知如下: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程美娇执行4593.55元和执行费50元。本案将案款4593.55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50元上缴国库,你履行本案全部义务完毕,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