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频道
梁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 2022-04-25 16:16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执恢398号

梁倩: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穗仲案字第7689号裁决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梁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法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执恢398号执行裁定书。

    执行裁定书内容为:

    本院认为,鉴于案外人对本院拍卖的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本案需要待执行异议裁决结果生效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第(五)项之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1)粤01执恢398号案终结执行。

    本案终结执行后,待执行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陈雪莹)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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