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终29403号
彭晓汛:
广州磐煌贸易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羊城商贸中心管理有限公司、伍敬慈、彭晓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294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广州磐煌贸易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