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频道
上诉人北京东方正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汪书军、黄丽玫、聂晶、原审第三人广州士为丰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时间: 2022-04-29 21:36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3677号

广州士为丰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北京东方正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汪书军、黄丽玫、聂晶、原审第三人广州士为丰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36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114.67元,由北京东方正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李俊豪)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Copyright © www.gd.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010070260010000000000000011111681128609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