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1民终5758号
颜秋云:
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被上诉人广东翔基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市长联储运有限公司及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57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15元,由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