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2)粤01民终6767号
李向东:
谢小琴与刘家荣、李向东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6767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撤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4民初42995号;二、驳回刘家荣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34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6800元均由被上诉人刘家荣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