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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常杰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利顿珠宝有限公司、陈林、张垠、胡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 2022-05-06 15:0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01民终27433号

  胡波: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张常杰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利顿珠宝有限公司、陈林、张垠、胡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274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395元,由上诉人张常杰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五日

(责任编辑:朱皓)
制作: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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