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破383-2号
本院于2021年12月17日裁定受理广州东方鸣泉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申请对广州东方鸣泉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2年4月7日裁定确认《广州东方鸣泉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已根据上述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并向本院报告了财产分配执行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于2022年4月28日裁定终结广州东方鸣泉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