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破384-1号
本院于2021年12月28日裁定受理广州拾米动物医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17日裁定确认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户债权人的债权,债权金额为405900元。管理人仅接管到广州拾米动物医院有限公司的财产110.94元,广州拾米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已属资不抵债。广州拾米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不具备重整、和解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4月25日裁定宣告广州拾米动物医院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拾米动物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