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申62号
李红磊:
再审申请人邹黎钊、邹耀辉、邹莲芝与被申请人彭灶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以及一审被告李红磊、新余市光大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郓城邦达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申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邹黎钊、邹耀辉、邹莲芝的再审申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