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10944号
刷脸智付(广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赵冬香与被上诉人刷脸智付(广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109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