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清申68号
广州市国讯广告有限公司:
申请人广州市户外电子信息显示屏传播中心申请对广州市国讯广告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清申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广州市户外电子信息显示屏传播中心撤销对广州市国讯广告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