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民终4843号
赵沁、邓佳烁:
本院受理的(2022)粤01民终4843号上诉人广州糯米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张宝贤、原审第三人长兴源霄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沁、邓佳烁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1民终48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广州糯米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