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2)粤01民终4219号
罗继发:
上诉人广州锦骊驰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审被告罗继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4219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3750元,由上诉人广州锦骊驰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