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破34-1号
本院于2022年2月17日裁定受理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漆彩堡建材店申请对广州市鹏呈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5日裁定确认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员村税务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漆彩堡建材店等9位债权人的债权的债权,债权金额共计3567741.56元。经管理人调查广州市鹏呈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财产情况,截至目前,管理人未接管到广州市鹏呈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任何财产。广州市鹏呈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不具备重整、和解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5月12日裁定宣告广州市鹏呈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市鹏呈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