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稿)
(2021)粤01执异935号
成都润利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永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永竞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李思齐、张家香、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被执行人成都润利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永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永竞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李思齐、张家香申请强制执行一案,由于申请人北京邦信卓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变更其为(2021)粤01执31号案申请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执异935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变更北京邦信卓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2021)粤01执31号案申请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