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终30764号
黎剑波:
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泉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黎剑波、阜阳市三和物流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1)粤0111民初57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88.18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泉支公司负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