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民终29195号
广东恒新城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与广东恒新城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司、广东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1民终291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