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执异653号
李健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中微普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健文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案号:(2021)粤01执4696号】过程中,申请人广州云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本案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执异65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变更广州云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2021)粤01执4696号案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 五 月 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