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1清申12号
广东省木材公司:
广东广物龙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广东省木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1、撤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1清申12号民事裁定书。2、指令本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联系人:广州破产法庭 杨超玲 020-83210911